木辞柯

鬼怪视角第一人称,一发完

本来想写一个虐文的,无奈发现自己真的虐不起来。

私设较多,在最后会有解释。

ooc属于我。

【正文】

这是我成为鬼怪的第936年,我名为金信,在成为鬼怪之前,是一位将军。

前世,我为了保卫国家战死沙场,人民感念我的恩德日日夜夜为我向神祈祷,终于,在某个月圆之夜,我于旷野中重生,并且获得了永生不灭的力量。当然,这一切我通通不记得了,都是德华的爷爷告诉我的。

德华的先祖是我的家臣,他们世世代代向我效忠,这份忠诚并不因我成为鬼怪而改变。到了这一代,德华的爷爷已经老了,在陪伴了我几十年之后,他将这份使命交给了他的孙子德华。我并不为他感到难过,因为在某些时候,我会遇到那些与前世有着相同面貌的人,我知道,他们都是轮回而来的故人。死亡不过是暂别,而重逢我会等。

德华是是一个很活泼的人,我看着他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幼童,长成如今长身玉立的青年,他不肯像他的爷爷一样叫我老爷,而是称呼我为“叔叔”。我知道于他而言,看着他长大的我虽然是鬼怪,却是比亲人还要亲近的关系,而他那酷似他先祖的面容,也让我对他更加的偏爱。

在成为鬼怪的九百多年里,我看看书,做做收藏,空闲时四处旅游。当我高兴的时候,我便响应人们的呼唤,替他们完成一些小小的愿望。我本应如此存在直到时间的尽头,但是最近我却发觉我平和的生活下有些异常。

我会在吃饭的时候不自觉的长久凝视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,我会在进入客房之前习惯性的敲门,我会在打开冰箱的时候一次性的拿出两瓶酸奶,而转身之后,我却不知道要把它递给谁。

我的生活好像缺少了什么。

下午和德华一起逛街,当他说叔叔为什么开始偏爱黑色,我才发现自己试穿的全部是黑色的西装。庄重的几乎可以直接参加葬礼的模样让我皱眉,可是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刷了卡,因为镜子里映出的黑色影子让我感到愉悦。

在另一家商场里看到一顶俗不可耐的帽子,但是德华说黑色的帽子和西装很配,所以忍耐着想要试试。拿起帽子的时候突然想开一个玩笑,于是在戴上帽子的时候倏地隐身,再出现在德华面前时果然听到他兴奋的喊着:“大发,叔叔吓了我一跳,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,哈哈,就像......”

“就像什么呢?”我问。

“就像......”德华困惑的摇了摇头,“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出了这个词,反正叔叔好厉害,以后我们买东西就不要花钱了,就这样隐身带出去吧,哈哈。”

德华还在我耳边喋喋不休,可是我已无心管他,我只是在想:就像什么呢?是的,我也觉察了,为什么想要开这样的玩笑,这样的行为是在模仿什么?谁,戴上帽子就消失、摘下帽子就出现,那个形象对我来说是那样熟悉,可是我却始终无法说出他的姓名。

情绪有些低落的我被德华拉着去吃炸鸡作为晚饭。进门的时候,一个看起来匆匆忙忙的女孩子撞进了我怀里,“对不起。”她急忙向我道歉,然后越过我欢快的跑向了等候在街角的男友。在她看向我的那一刹,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她的未来:她会与这个男孩组成一个家庭,生下一个继承了父亲棒球天赋的儿子,他们会一起承担失望与困难,也会一起享受幸福和美满,然后在某年某月某时,她会在子子孙孙的陪伴中,安详的闭上双眼。这样平凡而美好的一生,就像天底下所有的普通人一样,我竟不知,刚才为何在她身上,停住了目光。

炸鸡店的老板是自称为sunny的美人,人如其名浑身上下散发着阳光一般闪耀的气息,就连我也会被她明媚的笑容所感染。但令我意外的是,这位全身写满了时尚两个字的都市女性,竟会戴着一个古色古香的银丝缠花翡翠镯子。

“那个东西不该是这样的。”我突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。

炸鸡与啤酒的确相配,一不留神我竟喝多了。德华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,我一个人摇摇晃晃的往回走。街道两侧的樱花树在我身旁次第盛开,我惶然四顾,却不见那个可以与我一同赏花的人。

第二天我去了郊外,灿烂的阳光洒满了绿草如茵的山坡,而我站在山坡的背面,是阳光不能照射到的阴影。天很蓝,风轻云淡,大片大片的荞麦花在微风中轻轻摇晃,我想起,荞麦花的花语是“恋人”。

是的,我已然想起,我生命中缺失的部分,我的恋人。

我不记得我如何将他失去,但是我一定会将他找回。 

 

“德华,你还记得我的恋人吗?”我问他。

“叔叔的恋人!”德华有些吃惊,“叔叔还谈过恋爱吗?是几百年前的事吗?”

“仔细想想,当初和我住在一起,穿一身黑衣,喜欢喝酸奶的那个人。”

“这样说起来,好像真有这样一个人。”德华有些迷惑的样子,“似乎是住在末间的卧室,我叫他‘末间叔叔’来着。”德华的语气逐渐肯定起来,“我想起来了,叔叔你说过他是地狱使者,曾经犯了重罪的。不过,那个人是叔叔的恋人吗?”

我没有回答他,因为我已经去寻找其他的地狱使者了。

 

“你记得他吗?”我询问的是一位女性地狱使者,她也是某位地狱使者的妻子。

“啊,我记得的。”她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“隔壁区的金差使,算起来还是我的前辈。我曾见过你们在某个车站吵架。”

虽然有些困窘,但是我仍向她表示了谢意,她摆摆手就离开了。

 

离车站不远,我发现了昨天去的那家炸鸡店,我推门走了进去。

昨天撞到我的那名女生在这家店里打工,我进门的时候她还认出了我,“对于大叔有一种熟悉的感觉,或许前世认识也说不定。”她笑嘻嘻的说。

我向她和老板娘询问关于曾与我同来的人的问题,没想到她们竟异口同声的说记得。

“毕竟那么帅。”女生说,“当然大叔也很帅。”

“坐着的时候就像画报一样好看,”老板娘跟着补充,“虽然只来过那么一次,但是是见过之后就忘不掉的人物。”

“啊,还有,”女生说,“我记得他一口炸鸡也没有吃,全进了大叔的肚子里。”

我向她们道谢,离开前我问了老板娘关于镯子的问题,“这个镯子是未婚夫送的,”她晃了晃手腕,“之前有一个翡翠戒指,被他弄丢了,于是他赔了我这个。”

 

我来到江边时天已经黑了,我拿着毛笔,在孔明灯上端端正正写下“金信、王黎”这两个名字。我松手,橘黄色的灯笼摇摇摆摆的升上夜空渐飞渐远,而我回身,看到了树下静静站着的那个人。

我走到他身边,拉住他的手,他看着我,好像要落下泪来。

“我们回家吧。”我的恋人。

 

我要的,从来都不是最特殊的那个。

 

 

N年后的某天,两个幼稚鬼又开始吵架,不但吵架,还开始翻旧账。

“是谁让你和神打赌的,已经成了近神的存在,安安稳稳的待着没人当你死了,你还真想消散在天地间啊。”

“那又是谁不自量力非要逆天改命,不但改一个人的命,还要改好几个人的命,没有魂飞魄散真是谢谢了。”“还不是因为某个人非要拔出那把该死的剑。”

“那又是谁把它插进我的心脏,恩?”

地狱使者偏过头去,表示不想说话,鬼怪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,“反正它过去也在那里,现在依旧在那里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也不需要别的新娘了,我只要眼前的新娘就够了。”

地狱使者回头瞪了他一眼,两人就算和好如初。

 

“唉,这两个叔叔。”旁边的德华不忍直视的摇摇头,无论怎么吵架最后都会变成无差别的打情骂俏,也请体谅一下我纯洁的心灵啊喂。


以下是解释

“我无能为力的唯有我的死。”

这句话是这篇文的来源,鬼怪说这句话时自负的样子让我很想打他,所以就想写一个他无能为力的故事。最开始的设定是新娘拔出了剑后,鬼使替鬼怪死去,活下来的鬼怪发现自己对鬼使的死无能为力,才后悔自己的傲慢自负。但是后来实在舍不得虐小天使,所以把设定改成了“没有宝剑束缚的鬼怪已经近神,他诱使感到威胁神与他定下赌约:神抹去鬼怪的记忆和鬼使存在的痕迹,若鬼怪能够想起鬼使,那么把鬼使作为新的剑重新将鬼怪束缚;若鬼怪不能想起鬼使,那么鬼怪就魂飞烟灭。”这就是一个阳谋,对神来说无论如何都有利,所以自私善妒唯吾独尊的神当然选择了同意。然后就是鬼怪察觉不对,在其他人的帮助下逐渐回忆起了鬼使,最后写下鬼使的名字赢得赌约。这里有两个私设,第一是鬼使为了赎罪,改变的不止鬼怪一人的命运,所有帮助了鬼怪的人其实都受到了鬼使的帮助,因为这份因果,这些人才能保有关于鬼使的记忆。第二个私设是剑是封印鬼怪力量的道具,鬼使回归时化作第二把剑封印鬼怪,拔出这把剑鬼怪同样也会死去,但是这一次能够拔出这把剑的只有鬼使,所以这一次,鬼使是鬼怪的新娘。

还有一些其他的设定,比如虽然新娘能做到鬼使不能做到的事,对于鬼怪来说是特别的,但是鬼怪真实想要的却是长久的陪伴等等。

就这样吧,下次尝试写真正的虐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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